举个栗子:大陆“黑社会”是啥样?

大陆“黑社会”是啥样?的头图

在多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中,研究者们发现,黑社会的势力范围很少跨出一个市,所谓的“大陆黑社会”,更准确的形容应该是乡霸、县霸、区霸、市霸。

“大陆黑社会”的真实一面是——大陆没有“黑社会”。

这一判断来自官方,从现有的媒体报道或官方文件中,你会发现,凡是提到大陆的“黑社会”,完整表述都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前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曾如此解释,大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已经具备了黑社会犯罪的部分特征,但是尚未达到黑社会的程度,是一种向黑社会过渡的雏形状态。

也就是说,如果国外的黑社会是高级阶段,那么国内的组织犯罪行为顶多是初级阶段。

因为相比国外那些耳熟能详的黑社会,比如日本的山口组、意大利的黑手党,学界研究认为,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壤——不可能公开操作的黑社会传统行业,比如贩毒、卖淫、赌博,在中国大陆并不能存在,所以他们无法形成强大的社会经济实力;境外多党制形成的政治缝隙,使得国外黑社会可以很方便地向政治领域渗透,这在大陆也不可能。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公安部内部对此进行讨论后便认为,“黑社会”,这个提法“太大”。

那么,这个尚未成长起来的“黑社会”,规模有多大?

有人说是100万人。

这是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的个人推测。2000年,研究黑社会问题的蔡少卿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仅在河南益阳地区就有250个黑社会团伙,人数达到3120人。

这个庞大的估算,在2004年时被官方否认——公安部刑侦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处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像他说的现在还有100万黑社会成员在那儿活动,那我们就没法交差了。”

也有数据显示,有案可查的黑社会在一万人以上。最高法院的数据显示,2006年至2009年,一共有12644人被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一审审结。

这些模糊的人群,根据司法文件的披露,几乎遍及全国各个地区。北京大学研究黑社会的教授康树华曾在一篇论文中提及,势力最大的有东北的“真龙帮”,上海的“震中帮”,山东的“海泉帮”,江西的“卧虎帮”,河北的“改口会”,邵阳的“阴阳帮”、“江湖会”等。不过,这些帮会,至今未出现在任何新闻报道或官方司法文件之中。

事实上,在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黑龙江等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实证调查中,研究者们发现,黑社会的势力范围很少跨出一个市,所谓的“大陆黑社会”,更准确的形容应该是乡霸、县霸、区霸、市霸,即便是跨地区流动的组织,也只活动在异乡一角。

所以,真的堪称是低级阶段。

【大部分黑社会出不了市县】

当下正在法院审理的刘汉涉黑案,就被认为是近年来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刘汉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真正富豪”。据《21世纪经济报道》,刘汉等人掌控的公司多达70家,而他旗下最庞大的汉龙集团,则相当于一个跨行业的托拉斯——从能源电力、化工产业到生物医药、地产开发,不一而足。

刘汉集团被公安机关控制后,媒体报道里四川的反应是:广汉等地的商人终于可以正常做生意了,社会治安起码可以太平十年。

但像刘汉集团这种势力范围可覆盖三个市——绵阳、什邡和广汉的情况,很少见。实际上,目前尚未有一个全国规模或全省规模的组织。与境外黑社会已经壮大至全国规模相比,大陆黑社会多带有地域特点或“山头主义”特征。

从势力范围上分,他们的控制领域主要分为地域和行业两种。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涉黑犯罪多年的教授何秉松看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势力范围一般只限于村、镇、区范围之内,一般不超过省级市、县;但以行业划分,则不受地域限制,例如以火车上的盗窃为主业的组织,其足迹遍布铁路沿线。

何秉松的这一说法与目前各地对相关问题的调研结果相符。

根据刊载在2011年《山东警察学院学报》的调查报告《浙江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实证调查》显示,活动范围在本市(地)区的黑社会比例最大,为60%,浙江省内跨市区的为10%,跨省的为30%。同时,该论文称这些跨地区犯罪的势力范围,通常集中在托运业中——因运输线路影响,从范围上来看,它超出了一个市区。

而在山东大学一篇论文《山东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查分析》中,则可以看到“黑社会”的具体分布地点——青岛市某区的废旧物品收购行业;烟台某村;威海某镇至某村海滩的蚬子交易市场;济宁市的某个县城等。

除了盘踞某运输行业条线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溢出一个地区的影响力,也存在流动的跨地区组织。南京大学教授蔡少卿在对上海研究后指出,上海除了本地的黑社会势力,还有六个“帮派”—以扒窃为主的“新疆帮”,以诈骗为主的“贵阳帮”、“安徽帮”,以盗窃为主的“苏北帮”,以抢劫为生的“东北帮”,以及主要从事盗卖车船的“温州帮”。

【大陆黑社会的“地盘”】

上文提及的运输业,实际上是目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七大行业之一。

尚未有一份全国各地黑社会“主营业务”的统计表明各行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但据2006年时任全国“打黑办”副主任、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杜航伟的总结,运输、建筑、商品批发、娱乐业、餐饮业以及矿产等行业,是它们的主营阵地。

在上海,运输业、娱乐和餐饮业,是受黑社会危害的前三行业。上海社科院《上海地区有组织犯罪调查报告》的结果显示,涉黑行业中,餐饮业占5.6%,娱乐业为1.1%,而运输业达到72.2%。

运输业成为部分地区黑社会的主营产业,有某些制度缺陷的原因。以超载为例,它对道路、桥梁甚至司机的交通运输安全有极大的潜在危害,但在各地的现实中,却是不超载无法保本,于是相关交通管理和稽查部门除了罚款之外,公权力还延伸至这些过往车辆的“保护费”——这项“需求”,催生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大量涉入。

不过,这七大行业也有高下之分,运输业其实已经是涉黑组织发展到中期阶段才接触的。这种阶段的划分来自前公安部发言人武和平,他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分为三个阶段:

初级阶段表现为松散的暴力团伙犯罪。这个时候的组织,以抢劫、杀人、敲诈勒索等简单粗暴形式直接掠夺钱财,完成原始财富积累。这也是为什么在上世纪70年代发生大量暴力事件而催生了80年代“严打”的原因,文革后发展起来的黑社会正处于这一阶段。

中级阶段,组织的核心人员往往以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身份出现——以合法的公司的外衣,行垄断、非法控制某些行业(包括非法行业)之实,是这些组织的典型特征。此阶段的行业包括可能潜藏色情、赌博、毒品等高利润违法行为的娱乐业,以及餐饮、运输和建筑业——在这些人口密集、进入门槛低,但同时存在竞争激烈的领域里,真刀实枪进入的黑社会组织,无疑更容易垄断市场。

在重庆2009年打黑中倒下的“黑老大”之一黎强,便曾控制了当地的民营“7字头”公交,这个系统的公交车被报道无论上路还是靠站都违章,在与国有公交对抗的过程中,曾有人将国有公交车轮胎的气都放了,造成交通堵塞。而直到后来重庆市政府被迫在民怨中将其收编,媒体披露,该公司当时“与政府谈判的态度非常强硬”。

最后一个阶段为高级阶段,武和平分析认为,此时的黑社会往往推出自己的代理人,形成“影子政府”,而从统计数据上来看,此时的“黑老大”会涉足矿产和房地产行业。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国法院网“涉黑大案”栏目中,刊载了新华社等中央媒体披露的涉黑大案,在《法制晚报》的统计里,这些过去一年的40个大案中,其核心人员踏入政界的比例达到18%,而他们的集团有56%涉足矿业,46%涉足房地产工程(他们不止从事一种行业)。

矿业和房地产是政治资源密集的行业。据公安大学教授武伯欣分析,比如房地产领域,拿不到地是许多中小房地产企业退出市场的原因之一,而有政治资本的黑社会组织却能凭借“保护伞”和“影子政府”获得土地审批。

新华社的报道称,刘汉想在小金县开发一个旅游项目,时任县长不同意。刘汉留下一句话:“不给我项目,你这个领导就当不了。”不久,这位县长被调离小金县,随后刘汉顺利拿到该项目。

同时,房地产行业也有对黑社会的特殊“需求”。武伯欣分析,在这个容易遇到城市拆迁、农村征地等棘手纠纷的行业,有黑社会背景的房地产企业往往占据上风——利用恐吓、逼迫、暴力的手段强迫居民搬迁。在刘汉所涉及的房地产开发中,曾有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被持枪的工作人员威胁。

【黑社会中的“官”与“匪”】

按武和平三个阶段的划分,刘汉集团已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高级阶段。刘汉被逮捕前是四川省政协两届常委,而在《湖北日报》的报道里,刘被称为(广汉的)“第二组织部长”,因为想被提拔,找刘汉比找领导还好使。

但目前司法文件披露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大多数尚未达到建立如此“影子政府”的阶段。

重庆曾在2009年发生了席卷全市的“打黑风暴”,但据重庆市高级法院发布的《重庆的“涉黑”案件审判》白皮书,当地只有54%“涉黑”组织有“保护伞”;而在上海社科院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里,当地的黑社会并没有出现官员庇护的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有没有“保护伞”,是司法机关认定一个犯罪组织是否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重要考量点。过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司法界判定一个犯罪组织是否涉黑,都会将这个组织是否有来自政界的“保护伞”作为不可或缺的依据。如果有“保护伞”,就涉黑,反之就不是。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清晰认定,是否有“保护伞”并不能作为判定涉黑的必要条件。

但这种对黑社会的认知惯性保持了很长一段时间。比如2010年在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的法庭上,有一场官司的辩护律师就曾为被告是否有“资格”成为黑社会,当庭激辩。辩方认为,被告人充其量只是拉帮结伙为非作歹,没有国家公职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称不上是黑社会,“恶势力”可能更准确。

实际上,黑社会的“保护伞”,也罩得很低。

一份对北京的调查——《北京地区有组织犯罪实证分析报告》分析,那些起到“保护伞”作用的官员,都来自县处级及以下级别。在北京大学对一个具有袍哥文化的某市54个黑社会犯罪组织、593名组织成员的调查中,有“保护伞”的黑社会占44.4%;“保护伞”的级别,处级以下占50%,处级与厅级各占1/4。

而在上述统计之中,公安部门是被涉黑力量渗透最多的系统。在重庆发布的官方打黑白皮书中,“保护伞”来自公安系统的比例达到70%。

最高检主管的正义网报道说,重庆曾有民谣,“过去的土匪在深山,现在的土匪在公安”。在重庆2009年打黑中落马的“最大的保护伞”,是前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他之前更为人熟知的身份是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但同时,制度的缺失在这个领域也凸显出来。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河南郑州曾出现一个黑帮,名为“治安管理委员会”,他们接受当地街道的委托代管社会治安工作,而通过打砸抢收取的保护费,则部分作为他们对这种“授权”的费用返还给街道。

对这一现象,“有需求就有市场,黑帮来做最合适”,中国犯罪学学会理事长黄芸曾如此分析。

【大陆“黑帮”吸收成员的标准】

但话说回来,这些控制了一个地区乃至一个行业的黑社会组织人员,几乎都身处“裂缝”之中。

在一个社会发展中,某些人群难以从主流行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便可能转而移至地下。比如说,随着第一产业占GDP总量的份额下降、城镇化推进、耕地减少,占人口大多数的农业人口,一旦不能得到合理分流安置,将可能为黑社会犯罪组织提供潜在成员。

这就是为什么在针对各地的黑社会调查报告中,农民与无业人员占了多数。北京的数据是61%,广东则为82.3%。

再举一例。山东曾有一个由农民创办的黑社会组织,名为“中华民族救国会”,它招募成员的标准是——“有过违法或有专与政府对抗经历的;因计划生育受到处理而对政府不满的;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受过公安机关打击的;揍人不要命的”。

而当这些“裂缝”中的人进入一个组织之后,便在这个能迅速找到存在的机构里,在其管理及分工之中互相学习和影响。这个过程又进一步促进这些机构的组织化。

与国外的黑社会类似,大陆黑社会组织的结构也不一样。黑龙江大学一篇论文《黑龙江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查研究》的统计结果认为,黑龙江70%的大陆黑社会组织都是“金字塔”型。即团伙内部主要分三层:领导层(一般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的黑社会活动)、指挥层和行动层。

在北京大学的研究中,这三个层次之间的规律是,具有违法犯罪记录越多的成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往往越高。比如说,在《黑龙江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调查研究》统计中,涉黑组织的骨干成员中80%以上是“两劳”人员或受过违法处理的人员,而在一般成员中,“两劳”人员约占23%。

但与境外严格的分级制度甚至明确晋升渠道的组织架构不同,大陆黑社会组织的样态显得简单而薄弱。比如徐州某个组织要求出动时必须统一着装,统一戴白色手套,统一出发,这些研究者认为他们在简单模仿影视作品中“黑帮”形象。

而近年来陕西西安查获的最大涉黑组织,其“帮规”赫然写着要讲求“四防”——防公安、防媒体、防火、防煤气。(作者: 杨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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